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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有全面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,才能实现全面奔小康
作者:邹进泰     时间:2017/8/17 17:34:56     来源:湖北省社会科学院农经所

  在湖北省十一次党代会报告中,提出要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。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,以钉钉子的精神和“绣花”的功夫,全面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各项任务,确保决战决胜,如期脱贫。在工作机制上,实施扶持对象、项目安排、资金使用、措施到户、因村派人、脱贫成效“六个精准”。在扶贫方式上,大力实施“五个一批”计划,产业发展、易地搬迁、劳动力培训转移、生态补偿、社会保障。在工作机制上,严格落实扶贫责任。完善政府、市场、社会“三位一体”扶贫工作格局。

  经过几年努力,我省精准扶贫工作初见成效,但我们还必须认识未来几年,精准扶贫、精准脱贫工作任务的艰巨性和复杂性。因为目前尚未脱贫的群众大都是贫困程度深、致贫原因复杂、脱贫难度最大的一部分。根据过去精准扶贫工作经验,为确保决战决胜,建立精准扶贫的长效机制,还必须在以下几方面下功夫:


  一是进一步提高精准识别和精准退出水平。针对部分贫困村存在的贫困户建档立卡动态管理不完善,进一步完善健全贫困户相关档案资料,提高贫困人口识别准确和退出准确水平。要强化精准扶贫动态管理,完善精准扶贫的信息网络系统,探索构建集信息查询、决策指挥、痕迹记录、过程监管、成效评估等功能于一体的精准扶贫大数据管理平台,促进精准识别实现信息化、规范化、科学化管理。按照“一有、两不愁、四保障”的贫困户脱贫标准,制定完善符合当地实际的脱贫验收具体标准和办法,扎实开展贫困户脱贫销号评议、核查、申报、公示、评估、审核、认定等工作。

  二是要有效提升特色产业带动能力。有些贫困地区产业扶贫过度依赖补贴,产业市场主体不强,带动农户脱贫的辐射能力还非常有限。要选准扶贫产业,立足资源优势和市场需求,综合考虑气候、土壤等自然条件,宜农则农、宜牧则牧、宜林则林。要注重提高新型经营主体的带动能力。以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为载体,通过提供技术指导、产品销售等服务,提升农产品的农户与市场有效对接能力。完善新型经营主体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,对吸纳贫困户参股、带动增收效果好的龙头企业、农业合作组织在财政扶贫资金、扶贫贴息贷款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。
  
  三是要强化脱贫后续扶持政策落实。部分贫困群众是依靠“短、平、快”产业或者临时性政策等实现的快速脱贫,增收可持续性不强;部分无劳动技能或丧失劳动能力、或长期患病致贫的贫困户,除政策性补贴、社会救助以外无其它有效帮扶措施,返贫压力大。精准扶贫、精准脱贫工作要注重短期效益与长期效益的结合,更加注重贫困地区脱贫效果的可持续性。应保持原有扶贫政策的连续性,继续加大产业带动、基础设施建设力度,切实加强人才培养和新型经济主体培养,继续在新农合二次报销、教育补贴、社会保障特殊政策等方面给予脱贫人口后续扶持,为脱贫群众创造更多的致富“源头活水”,再“送一程”,让贫困户能够稳步脱贫、避免返贫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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